案 情
一年多前,小张应聘到一家公司做业务员,双方一直没签订劳动合同。最近公司迁址,小张接到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小张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自己能向公司讨说法吗?
说 法
律师解释,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没有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解除方式有三种:双方协商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用人单位在不具备法定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下,小张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在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下,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孙德江 记者侯晓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