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义县乡镇卫生预防保健站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了加强我县乡镇卫生预防保健人员队伍建设,确保农村预防保健网畅通,针对目前乡镇卫生预防保健站的现状,根据《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锦人发[2009]1号),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为乡镇卫生预防保健站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原则:
此次招聘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的编制性质、人数及人员去向
(一)编制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此次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
(三)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充实到农村各乡镇卫生预防保健站,由县卫生局根据实际需要统一安排。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者本人户籍所在地为辽宁省内;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92年10月1日(含)至1975年10月1日(含)期间出生的)
(四)1)、学历: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
①大专及本科:临床医学、公共卫生管理、
预防医学、妇幼保健医学
②研究生:医学类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六)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岗位体检要求;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人员,近五年内曾受过治安处罚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11月26日—2010年12月10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义县人事局干部股(县政府4楼406室)
联系电话:0416-27630100416-2763005
4、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1)报考者须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未领到学历证书的,须由所在毕业院校开具学历证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同时提供以上证簿的复印件各二份,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经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350元。
(2)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必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人数至规定比例,个别特殊紧缺人才经请示同意后可适当缩减比例。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具体时间、考试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总分200分。按权重计分办法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总分100分,按权重计分办法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由县卫生局组织实施,人事部门进行指导,相互配合,各负其责。面试时间、地点及细则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科目×50%+结构化面谈成绩×50%
(五)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按本次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事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工作业绩、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则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义县人事局组织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没有发现问题或者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进入下一程序。
(八)聘用及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由义县人事局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录用人员经培训合格上岗后,纳入事业干部管理,由县人事局按照事业单位人员核定工资标准。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