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简介
锦州水兴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08月23日,注册地位于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上海路四段16号,法定代表人为蒋斌。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设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建设工程施工,水力发电,水产养殖,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专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为满足战略布局与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2024年拟公开招聘2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职业素养和事业心、责任感;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持续学习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身心健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
(二)招聘必备条件
1、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应用技术相关专业。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年龄达到养老、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要求。
2、境内院校毕业生必须获得国家认可的毕业证、学位证;境外院校毕业生须取得相关学历证书及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历认证材料。
3、应聘者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
4、符合具体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条件不接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处于受处分期间(刑事、治安处罚)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与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解决的。
5、聘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影响聘用或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8、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9、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
三、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1、招聘岗位为从事供水管道维修及相关辅助工作;从事供水生产运行、设备维护等相关工作; 从事数据采集、传输、应用等智慧水务相关工作。
2、薪酬待遇:
(1)按公司相应岗位薪酬标准执行统一的工资制度,月应发工资不低于2200元。
(2)按国家规定建立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考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以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为主,面试以综合素质、专业技能为主(具有双一流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上且专业对口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一)发布公告
招聘信息将通过锦州市人才网、锦州市国资委网站、锦州水兴实业有限公司官网发布。(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10日。
2、报名网址:
https://jzsxgs.zhiye.com/
3、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重复报名。
(2)报名人员需将个人资料上传到报名网站,附件内容包括: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及所报名职位条件要求的个人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涉及国外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扫描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为JPG或PDF格式)。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招聘项目组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审查通过者参加笔试,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笔试
1、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笔试人员名单。
2、笔试内容:通用能力测试。
3、具体笔试时间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入选人员手机,请收到短信人员务必按照短信提示时间回复是否参加笔试,未回复短信者,招聘项目组会以电话进行沟通确保收到相关信息,若未能接通者,视为放弃笔试机会。
4、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高于1:3确定面试人选,如有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1、面试形式:将以电话和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入选人员手机,请收到短信人员务必按照短信提示时间回复是否参加面试,未回复短信者,招聘项目组会以电话进行沟通确保收到相关信息,若未能接通者,视为放弃面试机会。
3、按照招聘岗位开展面试工作,确定面试成绩。
(六)确定拟录用人选
根据考试成绩确定拟录用人选。
(七)考察
对拟录用人选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背景调查及考察。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八)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对拟聘用人员须在三甲级以上医院进行新员工入职项目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不予聘用。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公示
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报市国资委备案后,按招聘公告渠道公示3个工作日。
(十)录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经国资委备案后统一安排上岗。
2、公司对首次录用人员实行统一标准的聘用制度,试用期管理及考核按公司统一规定执行。
五、相关说明
1、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资格,责任自负。
2、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锦州水兴实业有限公司所有。
4、招聘项目组咨询电话:024-81046045。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1:30,13:30-17:00。